如果你想立遗嘱,你必须遵守遗嘱法的要求才会有效。按照遗嘱法的规定,立遗嘱人可以制定,遗贈或处理他的动产与不动产。以下为立遗嘱的一些基本資料供你参考。
遗嘱的形式
(1) 遗嘱必须是书面的
(2) 立遗嘱的人必须至少满21岁
(3) 立遗嘱的人必须在遗嘱的尾頁签名,如果无法做到可指示另一个人在立遗嘱人在场的情况下帮他签名。
(4) 必须有至少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见证人,同时见证人也必须在立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名。
(5) 二名主要见证人不可以是遗嘱受益人(即从遗嘱中受益的人)或立遗嘱人的配偶。 受益人可以是第三名见证人。
由于制定一份遗嘱必须遵循非常严格的指导原则,因此我们建议你聘请专业顾问(例如律师)来为你准备遗嘱并确保遵守遗嘱法的规范和形式。
如何处理签署好的遗嘱?
请务必把签署好的遗嘱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并让家人知道你已立了遗嘱。 如有需要你也可以向遗嘱注册局登记。
遗嘱注册局会为你的遗嘱绝对保密。只有立遗嘱人,他或她的近亲和准备遗嘱的律师有权查验。遗嘱注册局会保留以下记录:-
立遗嘱人的个人資料
遗嘱的日期
准备遗嘱者的資料
有关遗嘱存放处或在那里可以找到遗嘱
你需支付遗嘱注册局登记費用。
选择你的遗嘱执行人
你需要委任一人或一个专业机构做你的执行人在你过世后能保证执行你遗嘱中的意愿。在你还沒有立遗嘱之前,你需要得到你想委任的人或机构的同意担任你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确保他或她付清你的债务和根据你的遗嘱分配資产给受益人。
任何人如果对遗嘱有质疑,可以向法院申请查验,法院可以宣布该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所以,当你立遗嘱时必须确保内容完全符合遗嘱法的规定,这样才可以消除任何对其有效性所提出的挑战,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你想立遗嘱,或者您希望指示我们取得遗嘱验证或遗产管理书或任何有关死者遗产的问题,请不要犹豫与我们联络。
请拨64352933 或填写以下表格。